南京一级水源地禁止水上经营活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14:26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南京9月22日专电南京正酝酿颁布实施《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按照《条例》规定,在一级水源地,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取土以及爆破等活动;禁止使用炸药、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捕杀水生动物;禁止设置畜禽养殖场或者在水体放养畜禽;禁止从事运动、旅游、娱乐、餐饮等污染水体的水上经营活动。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