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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拾荒者获赔误工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1:47 京华时报

  被车撞伤误工两月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今年62岁的杜老太太在武汉以捡破烂为生。去年1月,老人在一路口被吴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杜太婆因此在家休养两个月。

  随后,杜老太太将吴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在代理人的建议下,老
人提出了误工索赔。

  开庭时,杜老太太的代理人拿出社区出具的证明,证实老人每月捡破烂的收入为600元。

  法院审理认定杜老太太存在误工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律师介绍,误工费的赔偿应当以有劳动能力为限,我国法律并未对执业年龄进行限制,这意味着60岁以上的老人只要有劳动能力均可获得误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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