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和小偷同进拘留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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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1:5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临沂9月23日讯一修理店的店主在被人偷去钱财之后,并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而是私自去搜查他人的家,因此触犯了法律,和嫌疑人一同走进了拘留所。 9月21日中午12时许,兰山区义堂镇村民李某到该镇王某的摩托车修理店修完摩托车走后,王某发现自己抽屉里的1200元钱不翼而飞。王某怀疑是李某所为,便带上两个兄弟到李某家中去质问,但李某不承认。在气头上的王某便招呼两个兄弟一起对李某的家进行查找
当日17时许,李某报警称有人私闯其家内乱搜一气,义堂派出所民警到达后,将正在争吵的李某和王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民警的审问和教育下,李某承认了自己偷窃王某钱财的事实,王某也认识到自己私闯民宅的错误。 当日下午,兰山公安分局给予行窃的李某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给予非法搜查他人住宅的王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通讯员 杜保锋 董瑞波 记 者 张纪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