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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立法管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2:27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射击、攀岩、漂流、蹦极……众多高危险性的体育项目正成为我国许多地区商业开发经营的热点内容。21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规定(草案)》列举了12个项目,在全国率先就这些体育活动经营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这12个项目是:游泳、潜水、漂流、攀岩、蹦极、射击、射箭、卡丁车、轮滑、滑翔伞、动力
滑翔伞、热气球。该法规主要包括两大方面内容,一是对经营高危险性项目的许可程序加以完善;二是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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