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管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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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2:27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射击、攀岩、漂流、蹦极……众多高危险性的体育项目正成为我国许多地区商业开发经营的热点内容。21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规定(草案)》列举了12个项目,在全国率先就这些体育活动经营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这12个项目是:游泳、潜水、漂流、攀岩、蹦极、射击、射箭、卡丁车、轮滑、滑翔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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