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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对65个单病种实行定额结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9:13 河北日报

  遏制漫天要价减轻患者负担

  本报讯(记者吴永哲通讯员常虹、朱润胜)患病就医就怕医院漫天要价。秦皇岛市日前出台的《关于对部分单病种住院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的管理办法》,将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解除这种担心。

  从9月1日起在全市各医保定点医院全面实施的该《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因患阑尾炎、胃穿孔、胆囊炎、外伤骨折以及心肌梗塞等65种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纳入单病种住院费用结算范围,实施收费“封顶”,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其医疗费用根据单病种定额标准每月结算一次,实际费用达到定额标准85%以上的按标准定额结算,超支部分由医院承担;实际费用低于85%以下的按实际费用结算,节余部分的80%归定点医疗机构。

  对于参保职工转出、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结算以及一些细节问题,《办法》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如参保人员因单病种住院同时患有其它疾病的,除单病种按定额标准报销外,其他医疗费用经审核后仍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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