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缴纳标准不得擅自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9: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今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后,将全部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将不能随意提高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

  财政部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的管理,并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全额上
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要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

  早在8月份,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曾联合通知,要求各地政府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镇廉租房建设。具体是:当年实际收取的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实际支付的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助费、土地开发费、计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以及土地出让业务费后,按照余额的5%核定。

  按照这些文件的规定,在今后,廉租房建设资金将从各方面得到保障,以避免出现资金不足的状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