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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月租0.45元/m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9:33 西部商报

  1 具备四个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

  2 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三种方式保障廉租住房

  3 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条件时不再享受廉租房保障

  本报记者 丁炜娜 为您报道 昨日下午,在省长助理、兰州市市长张津梁的主持下,兰州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兰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低保家庭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目前廉租住房租金每月每平方米实行0.45元。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或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将取消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申请对象

  人均面积低于8m2的低保家庭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廉租住房档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含8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申请家庭成员为非农业常住户口。

  实施细则

  《规定》指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所称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所称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所称租金核减,是指住房产权单位按照规定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租赁补贴每户每月不超180元

  《规定》要求住房租赁面积标准为每人建筑面积12平方米,每户不超过建筑面积36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最高每户每月不得超过180元。另外,实物配租以中小套型廉租住房为主,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实物配租的对象为符合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条件且为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实施住房保障的家庭。

  租金每月每平方米0.45元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行轮候制度。超出资金、实物计划时,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实行排队轮候。轮候以申请时间为标准,并参考家庭困难程度。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可优先解决。城镇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计租单位统一按建筑面积计算,现执行每月每平方米0.45元。

  情势变更

  9月年审 条件不具备取消资格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行年审制度。享受廉租住房资格的家庭应当按时接受年审,年审的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停止租金核减:被民政部门取消享受低保的;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规定的住房标准的;不按规定时间申报变动情况的;不按时接受年审的。

  廉租房六个月未住 可罚1000元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被取消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在三个月内退回承租的廉租住房。逾期不退回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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