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未成年人犯罪 “阳光工程”在汕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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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15: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汕头讯 记者昨日获悉,从9月下旬开始,汕头市正式启动一项多方合力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阳光工程”,此举为广东省司法系统的首创。该工程从共青团、司法、新闻等各行业公开选拔出66名社会调查员,担任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和从事保护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阳光大使”。 “阳光工程”由汕头市中级法院和共青团汕头市委牵头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六项内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