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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代收社区活动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0:33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杜凯 为您报道 针对小学放学和家长下班时间上的矛盾,近日有学校向物价部门提出关于学校在正常教学工作结束后,再对学生进行兴趣培训,使学生放学和家长下班时间一致,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申请报告。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少儿社区校外活动收费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616号)。《通知》规定,今后,少儿社区活
动,只能在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举办并向自愿参加者收费,学校不能在周一到周五时间在学校举办并收费,学校及其在职老师不得参与组织并代为收费。学生及家长若发现有学校违反此项规定,可向教育或物价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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