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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官司扯出荒唐病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2:15 重庆晚报

  一名患者因病住进医院不到一个星期,却离奇死亡在住院楼下,荒唐的是,患者凌晨4点已经死亡,医院病历上却记录着已通知患者7点30分出院。昨天,记者从北京二中院获悉,法院对这起医患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顺义区医院、顺义区综合服务中心共同赔偿患者亲属9.8万元。据了解,及时复印病历,准确定性纠纷,是患者亲属讨回说法的关键。

  患者医院坠楼身亡

  今年6月7日,顺义居民王先生因外伤住进顺义区医院5层楼一间病房,王先生家属特别聘请该院服务中心一名护工24小时护理。医院对王先生手术后,实施一级护理,几天后医院将护理改为二级,降低护理标准后,医院未及时通知家属。

  6月14日凌晨,王先生聘请的护工正在病房内睡觉时,突然被邻床护工叫醒,原来王先生不见了,找遍住院楼也没发现。4点30分左右,护工在一楼墙角发现已经身亡的王先生。经警方认定,王先生系高空坠亡,死亡时间为当天凌晨4点左右。

  王先生家属为此将顺义区医院、该院综合服务中心告上法庭,索赔17.1万元。他们认为,医院擅自降低护理标准,医院服务中心护工未尽看护职责,应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9月21日,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医院一级护理转为二级护理没有通知家属,医院未能切实履行一级护理义务,存在过错;服务中心护理员在护理时睡觉,未尽到看护职责。两被告的共同责任导致了老人坠亡,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据此认定,医院应赔偿3.2万余元,服务中心赔偿6.5万余元。

  “封存”病历发现意外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王先生的弟弟王哲。“医院的做法让人心冷。”王哲说,事发当天6点多钟,他才得知此事。他简单了解情况后,发觉医院肯定有责任,他首先想到的是赶紧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病历。当天上午9点多钟,他便将哥哥病历进行复印,并让医院加盖公章。拿回病历后,他仔细查看了一下,结果发现了荒唐记录。

  王哲指着一份病历对记者说:“我哥哥明明是4点左右没了,可病历上却写着7点30分已通知我哥哥出院”。“想逃避责任,结果忽略了时间差!”王哲说。记者看到,病历上还有护士及医院的签字。昨天下午,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顺义区医院,但未果。

  律师支招医患官司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王哲代理人范伯松。范律师说,接手此案后,他首先想到的是这起案件的定性问题,医患纠纷常见的主要是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过错三种形式。如果选择后两种,举证上非常困难。最终,他选择了打医疗纠纷官司,也就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由于病历封得比较及时,医院擅自改变护理标准但未通知家属这一过错情节,非常明显地显现出来。

  范律师提醒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发现有可能产生医患纠纷时,一定要及时封存病历,以防病历被篡改。按照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利复印病历,但复印病历时必须注意两点,首先是复印完后让医院加盖公章,另外还要让医院注明“与原件一致”或与之意思相同的字样。

  据北京青年报今日消息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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