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KTV包间 日收版权费约1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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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9:13 金羊网-新快报 | |||||||||
市内几大K厅均表示还未收到收费通知,目前的收费标准不会变 新快报讯(记者陈琦钿实习生黄慧怡)全国KTV版权费公示于本月20日结束后,就卡拉OK版权使用费最终收费标准,昨日国家版权局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最后基本敲定“每包间每天12元的标准不会出现大的调整”。而广州版权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广州KTV的版权费应该也在12元左右,“但具体的收费数额仍在研究中,暂不便对外透露”
广州几大K厅昨日均表示:还没收到关于版权费的任何公函通知,“目前的收费标准不会改变”。但一文化产业协会的负责人则告诉记者:“我们支持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提出的1元的标准”。该负责人认为:标准以前就有,音著协定的,“以前是一毛二每平方米每天,怎么涨了十倍?”制订标准的国际惯例是集体组织和集体组织谈判的结果,但娱乐业还没有协会,建议暂停实行这个标准。等到娱乐业的协会成立之后再定。而且该负责人预测,标准一旦实施,经营者会转嫁给消费者,届时K厅收费肯定就得涨价。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