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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可享鉴定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0:15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顾荣通讯员杨川)由于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所掌握的职业技能比较单一,短期内难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存在一定困难。为解决这部分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问题,我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

  据了解,专项职业能力是指范围小于职业,具有一定技术含量,能与国家职业标准衔接且不可划分的可就业的最小技能单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
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在国内通用。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今后申报相同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时,凭证书可免试该技能单项操作的内容。我省目前可以开展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主要集中在建筑业、通信业、饮食服务业、烟花爆竹业、汽车保养业、家用电器业、纺织品加工业、印刷业、编织加工业等领域。

  进城务工的我省农民经过各类职业培训,并经过初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或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可以享受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次100元。凡需要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人员,可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并公布的有考核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报名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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