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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6名被强制拆迁户国土局复印档案遭拒(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2:20 国际在线

  

北京16名被强制拆迁户国土局复印档案遭拒(图)

  十多名被强制拆迁者在市国土局办公楼外的便道上坐了一夜

  9月20日,16名北京市民来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查询、复印其被拆迁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档案,同时请求国土局出具查询结果证明。

  国土局称,档案可查,但只能手抄不能复印,也不能出具证明。15名北京市民(其中一名80岁的老人因身体原因中途回家)从上午9点起一直与国土局进行交涉,可直到当天深夜11点也未得到答复。

  当晚,15名北京市民在国土局办公楼外的便道上坐到天亮。

  9月20日晚,北京最低气温达17摄氏度。来自朝阳、丰台、海淀、东城和宣武区的五男十女共15名北京市民,在国土局办公楼外坐了一宿,其中来自丰台的陈大妈已68岁。这些身着夏装的人们被冻得瑟瑟发抖,他们说,国土局的做法让自己凉透了心。来自朝阳区三里屯的孙女士说:“我们这群人就像被遗弃的孤魂野鬼一样可怜、无助,不知道哪儿是我们的家。”

  强制拆迁

  开发商是否有权使用土地

  强制拆迁后一无所有

  这15名市民介绍说:“强制拆迁改变了我们的命运。看到了土地档案,我们才知道房屋是否能拆,拆迁后能拿到多少补偿。”

  “只要能查到档案,弄清楚问题,露宿街头算什么。2004年10月20日凌晨,西城区松树馆附近的我家平房被强制拆迁时,我光着身子从屋子里逃了出来……”45岁的王建平女士说到伤心处,禁不住流下眼泪。现在,她和母亲在阜成门租了一间月租金300元的平房。她说,自己每月的收入只有450元的低保,平时发烧感冒,连药都舍不得买。

  陈大妈在15名市民里年龄最大,今年68岁,她在秋风中不住地咳嗽。“2003年4月1日,宣武区陶然亭附近的我家5间平房被强制拆迁,屋里价值六七万元的家什也被拉走了。现在我和老伴居无定所,从一个亲戚家出来后,便要想还可以去哪个亲戚家凑合一宿。”陈大妈说,“我家被强制拆迁的当天,一家人也和现在一样睡在大街上,没想到这么大岁数了却无家可归……老伴身体不好,孩子们要工作,这种事情只有我出面了,无论有多困难,我都要挺住。”

  查土地档案有法规依据

  这些被强制拆迁者有一个疑问:自己被拆迁房屋的所在土地,开发商是否有权使用?要弄清这个问题,只有到国土局去查询该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据这15人介绍,他们查询、复印土地档案是依法行使权利——《北京市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4章第27条规定:单位和公民持有介绍信或者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的开放的档案。

  另外一个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4号)《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该办法第11条明确指出:查询人可以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土地登记资料。应查询人要求,查询机关可以摘录或者复制有关土地的登记资料。查询机关摘录或者复制的土地登记结果,查询人请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关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该加盖查询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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