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名被强制拆迁户国土局复印档案遭拒(图)(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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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2:20 国际在线 | |||||||||
引发争议 国土局是否不正当履责 国土局:只给公检法部门查询
9月22日,记者给国土局发去采访函,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昨天,记者再次致电国土局。该局信访科工作人员金先生表示,这些资料的确不让复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个人不能查阅,国土局只对应公、检、法部门的查询。” 律师: 国土局涉嫌不正当履责 北京华鹏律师事务所苏衍庆律师认为,房屋土地的资料都是公示的资料,任何公民、法人和组织都有权查阅、复印,这是法律原则。这些资料并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国土局不让查询人复印资料,涉嫌不正当履行职责。目前一些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不明确,总认为这些资料对个人保密,只有公检法机关才能查。“有时连律师去国土局和房管局查资料也会受阻,为此有的律师还曾起诉国土局。” 法学专家: 不让复印资料应说明理由 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玉梅教授表示,《查询办法》规定可以查询、复印资料。但“可以”不是“必须”,国土局可以让市民复印也可以不让复印。但应当说明的是,如果国土局不让查询人复印资料,应该说明理由。 王玉梅教授建议查询人:如果真查到土地资料有问题,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去国土局调阅这些档案。如果十多人强行闯入国土局办公地点,并发生了过激行为,以至于受到法律的制裁就不值当了。(华夏时报 谢长艳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