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商品房开发免交售房环节所有税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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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22:58 国际在线 | |||||||||
优惠 免交售房环节所有税费 2003年12月24日,开发公司与县财政局签订了《商品房订购合同书》。该合同书规定:小区所有商品房共390套由县财政局出资购买。并规定“房屋免交售房环节的所有税费,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时免收办证费”。
合同书同时约定:购房款预计4621万元,签订生效后财政局向开发公司支付800万元;施工至封顶,追加至总房款的30%;2004年4月15日前追加至总房款的60%;交付使用时结清房款。 与此同时,县财政局从财政账上按时给开发公司支付了800万元的购房“预付款”。 该县财政局奂忠和局长说,合同确实是他订的,钱也是从财政局账上走的,但并不是他们财政局要买房子,他是按照县领导的指示办的。财政局只是出面,钱也是县里付给财政局,再由财政交开发商的。 九寨花园项目除了卖给财政局的390套房子外,还剩下1.1万平方米的商铺。按市场销售价,价值在3000万元以上。 看起来,开发商刘仁伟获益颇丰。但刘仁伟似乎并不领情——他在最后的环节,还是没有尽到交税的义务。 当记者向该县地税局领导表示想查看开发公司的完税证明时,这位领导显得很无奈——他无法出示该证明。 该县一位老干部激动地说:九寨花园开发中,开发商不仅可以动用国家扶贫资金,房子还可以由财政局统一收购,不是官商勾结是不可能完成的。 记者了解到,由四川省地税局组织的调查组已经着手调查九寨花园开发过程中的偷逃税事件。(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陈其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