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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厉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0:18 东南快报

  今后,出租房屋可得多长个心眼了!如果把房子出租给包括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的不法分子,将受到重惩。昨日,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将以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4个市为重点地区打击传销行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今年10月
至2007年7月为组织实施阶段。

见习记者 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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