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网上公示行贿受贿不良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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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 |||||||||
近100家单位和个人被公示 据新华社电近100家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记录近日在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的网站上被公示。这是湖州市将过去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统一到市招投标中心的公示媒体上发布。
根据刚刚实施的《湖州市招投标统一平台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和处理办法(暂行)》,招投标活动的四大领域是指建筑、水利、交通等各专业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的各类招投标及交易活动。 这一办法所称的不良行为指,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有行贿、受贿、渎职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据了解,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一年内有2次以上在招投标中有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之一受到记录公示的,将不得参加湖州市招投标统一平台的招投标活动。 此外,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行贿、受贿行为的,有串标、围标、抬标等违法行为之一被记录公示的,在公示期内不得参加湖州市招投标统一平台的招投标活动。 目前,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已开始提供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服务。除网上公示外,设在这个招投标中心的电子触摸屏也已启用。 (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