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强奸两幼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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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2:15 江南都市报 | |||||||||
曾因强奸罪入狱昨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本报讯吴云、李晓玲、记者谢俊报道:今年74岁的老翁刘某,17年前曾因强奸罪受过牢狱之苦。近几个月,他又 两次强奸幼女。昨日,他因为累犯被法院一审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0年。
74岁的老翁刘某是南昌一名退休工人,2005年12月20日晚7时,梅梅(化名,女,9岁)路过他家门口时 ,被其带入自己的房间内强奸。事后,他给了梅梅1元钱买糖吃,叫梅梅不准说出去。今年4月16日晚上,红红(化名,女 ,11岁)路过他家门口时,他以同样的方式强奸了红红。3天后,红红的奶奶在洗衣服时,发现了红红衣服上的两块血迹, 红红这才说出了真相,色翁老刘才现形被抓。 昨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刘某在1989年就曾因为强奸罪入狱4年,属于累犯,又强奸两名幼女的 行为令人发指,应当从重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