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境外投资全球托管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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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7:3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 陈二厚 韩洁)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9日与美国北美信托银行和花旗银行签署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全球托管协议,此举标志着全国社保基金向开展境外投资业务迈出重要一步。 今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开启了全国社保基金海外投资战略的序幕。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在签约仪式上说,理事会于今年4月底启动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全球托管人、管理人评选工作。经国际著名咨询机构的初步筛选,理事会确认6家全球托管银行参与此次遴选。按照公平、公开的评选程序,北美信托和花旗2家银行通过了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虽然具体投资额度没有公布,但项怀诚表示,全国社保基金海外投资将遵循“保值增值”的原则。2家托管行相关人士也表示,将和社保基金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国社保基金托管工作,为其境外投资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业务保证。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国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中国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股权资产等。截至2005年底,全国社保基金资产规模为2010.2亿元。 金融分析人士认为,启动社保基金境外投资战略是拓宽投资渠道的有效方式,通过利用境内外两个资本市场进行投资组合的管理,可以更好地规避投资风险,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全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完) 劳动保障部发布通知:严查社保基金违规行为 审计署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出审计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审计署和省级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得进行其他投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通知后,要立即与同级财政部门核对财政专户的有关账目,如有违规投资运营的资金应抓紧收回,并按规定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