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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江巨型广告船被指光污染(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1:45 东方早报

  

上海浦江巨型广告船被指光污染(图)
昨晚,两名游客在外滩观光,江上移动电视广告船的发光屏幕在黑夜中显得颇为刺眼。早报记者张栋图

  昨晚7时,一艘载着30米×8米巨型电视屏幕的轮船缓缓行驶在黄浦江外滩地区时,立刻吸引了无数关注的目光。但“有人欢喜有人厌”,虽然已经在黄金周进行过试航,但昨晚“浦江第一电视移动广告船”的正式首航,还是被部分市民和游客指责造成了光污染,过
于浓重的商业气息也被认为影响了外滩的人文氛围。

  黄金周期间,市民陈小姐陪着外地来沪游玩的朋友及家人前往滨江大道欣赏外滩夜景,当天恰巧遇到了试航的巨型广告船。“当时觉得江上射过来的光线非常刺眼,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巨型的电视屏幕,再细看才发现这个屏幕装在一艘轮船上,缓缓沿着江面由北往南行驶。”

  昨晚7时,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在外滩附近看到了这艘巨大的电视广告船,缓缓行驶在距离岸边50米左右的江中,船上的巨大屏幕不断变换播放着各类商业广告。

  据船主Seven Media公司透露,这艘船长约50米,高约8.3米,其中电视屏幕长达30米、高8米,由924个LED模块组成,一共240平方米,比半个标准篮球场还要大出30平方米,可视距离最大达1500米。从昨晚开始,它将在每天下午2时至晚上10时往返于卢浦与杨浦大桥之间,以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每日环行24圈。

  陈小姐认为,由于广告船非常靠近江岸,刺眼而闪烁的光线使得她和朋友都没有心情再欣赏其他景致,“这绝对称得上是光污染了。”

  陈小姐表示,与她同行中一位50多岁的老人在游览中受不了刺眼强光,被迫换到背朝黄浦江的座椅上休息。

  不过,电视广告船绘声绘影的新形式,也得到了一部分市民和游客的赞同。同样在黄金周期间见过此船的臧小姐就表示,广告船“惹眼”、“好看”。“船开过的时候,光芒盖过了旁边的游船,也算是黄浦江上的一道风景。”臧小姐说。

  焦点一:是否造成光污染?

  专家:让人不适就是光污染

  “这个大屏幕的面积太大了,而且屏幕要强调表面亮度,因此很难控制光对人产生的影响。”同济大学建筑与

城市规划学院的有关专家指出。

  据了解,国际上一般把光污染分成3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而目前我国只对白亮污染中的玻璃幕墙有相关规定,但对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

  “其实人眼对彩光也是很敏感的。”华东理工大学物理系教授余维解释说,人眼对绿光最为敏感。“有时候低强度的绿光带给人眼的感觉,要换成很高强度的红光才能达到。”余维表示,当LED显示屏用相同频率播放不同广告时,部分广告可能会给人刺眼的感觉,造成游客情绪、心理上的不适,这应该属于光污染。

  他同时表示,光能否给人带来舒适的感觉,也和播放时周围的环境相关。“和白天相比,人的瞳孔在晚上放得比较大,所以即使光的强度和白天相同,但在晚上就可能让人感到不适。”

  而昨晚在浦江岸边观看首航的SevenMedia公司职员也承认,播放部分广告时显示屏亮度过高。“看来我们确实需要作一些调试。”

  焦点二:是否破坏景区环境?

  游客:商业味过浓真是煞风景

  “它行驶的速度比游船慢,我看到的时候正播放着西门子洗衣机的广告和化妆品的广告,真是煞风景,我想不看都不行。”陈小姐抱怨说,外滩原本就是让游客观景、让市民休闲的景区,如此巨型的广告船使得整个景区环境遭到破坏,商业气息变得浓重。

  SevenMedia公司则表示,LED广告船上不仅会播出知名品牌的商业广告,也会滚动播出宣传上海形象的宣传片、公益广告片等。广告船的概念在户外广告的历史上是一种创新。目前,上海的户外广告还集中于灯箱、大型广告牌上,静止的表现形态和电视、网络这类声形俱备的媒体比较起来也很难与消费者达成互动,所以移动电视广告船让“可移动的电视媒体”的概念有了更大空间的延伸。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认为,移动广告船是个创意,但是这样的户外广告应当进一步规范。目前大量的楼宇广告、户外广告侵蚀了市民的公共空间。于海表示,虽然电视节目中也有广告,但是观众可以通过换台的方式来避免看广告。而很多楼宇广告、户外广告没有赋予公众进行选择的权力,只能被动地接受。有关部门应当对户外广告的发布作出相应的限制,通过对户外广告的规范来保障公众的权利。

  ◇延伸:车身船身广告没有法律约束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调查发现,在黄浦江上,曾经也有过多种形式的广告船出现,但出现巨型的电子广告船尚属首次。SevenMedia公司称,他们运营着目前唯一获得正规营运权的广告船。

  “我们目前只对固定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管理。”昨天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致电上海市市容局景观管理处,管理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目前如车身、船身上的流动广告管理还是个空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约束。

  据了解,上海市设立固定户外广告设置需要通过规划、市容和工商三个部门的审批。规划部门负责确定地块用途,市容部门针对环境提出设立方式,工商部门则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但是船上、车上的移动广告现在没法管理。”工作人员坦承,由于移动户外广告目前没有明确法律法规,设立流动广告暂时不需要进行审批,三部门执法也无法可依。

  ◇回顾:浦江景区曾大动作清除商业广告牌

  今年5月,浦江两岸19处共35块户外大型广告设施被拆除。

  据介绍,浦东沿江1.5公里、浦西沿江1公里处,共设立了35块大型广告牌,大部分在100平方米以上,其中最大的800平方米。这些广告牌大多设置于上世纪90年代初,设施的安全性和技术含量都明显存在缺陷,而且广告本身陈旧、单一,与周边环境极不协调。

  其实,此番大动作之前,外滩已经有部分广告牌被拆除了,比如原来黄浦公园入口处顶上的“富士胶卷”广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上海”字样的灯饰,“可口可乐”、“柯达胶卷”等知名广告均被移除。不仅大幅广告牌没有了,原来人行过街地道入口处的商业广告,也已都被清除。

  据悉,该次整治根据《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清理浦江两岸基本到了或者超过管理部门审批期限的广告,对于部分还没有到期的广告,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此次清理范围内的浦江两岸,今后将被列为风景区,原则上不再允许设立广告,而且也没有设立公益广告的计划。

    早报记者 张凌 余梦 吴洁瑾 孙翔 实习生 柴亮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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