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浙江慈溪实施预警制度治理医疗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4:44 钱江晚报

  核心提示

  今年,全国开展了卫生系统反商业贿赂行动,目前正处在自查自纠阶段。9月19日卫生部反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上,卫生部对我省慈溪市卫生局努力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表示肯定。之前,卫生部门人员曾经专门到慈溪市就反医疗商业贿赂进行了调研。

  慈溪建立药品检测预警制度

  本报讯 昨天上午,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骨科住院医生景孟军与往常一样查房后回到医生办公室,在一张“拒红包回扣 倡廉洁行医”倡议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3个月以前,他在医院几次反商业贿赂教育职工大会和院领导单独谈话之后,上交了年初一家医药公司赠送的2000元礼卡。

  多次参加反商业贿赂教育会议以后,很多像景孟军这样的二级医院的住院医生感觉到,医疗系统中某些游戏规则正在发生变化。景孟军医生说,“回扣这件事,说得轻松点是灰色收入,说重了就可能触犯法律了。”到目前为止,他们医院4名骨科医生和一名西药房的工作人员共上交礼卡8100元。

  医疗系统的反商业贿赂并非仅仅是退礼金,退回扣。慈溪市在我省率先试图通过实施药品动态检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以推行一种长效机制,让商业贿赂在源头上得以防止。

  更重要的是动真格、是坚持这种制度长期不变。在预警制度之下,慈溪医疗卫生单位使用量和使用金额排前15位的药物会经受“考验”——卫生局专家小组会一一进行合理性分析,监测是否有异常利益驱动的蛛丝马迹。从去年6月至今年3月,63种药在高销量前“落马”,被建议停用,停用期为一年;另有54种药物,卫生局专家发出了更换产地并控制使用量的建议。那些价格昂贵的三线抗生素纷纷在销量排位前5位的药品名单中消失了。

  “大处方”消迹之后,慈溪市还实行单位人均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制,严格控制人均门诊医药费用。“超量不再给医生直接带来效益,超过控制指标的超额部分上交市局,专项用于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的科研项目、技术引进等。”此举控制了患者就诊的整体费用,也为医药分家进行了有益尝试。

  隐性贿赂使医疗与学术变味

  一位资深的医生告诉记者,在医疗行业内部,回扣、红包似乎屡见不鲜,在一些医院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甚至各种衍生的隐性贿赂形式,也方兴未艾。

  以各种名义支付手续费、宣传费、推销费、劳务费、咨询费、临床研究费;代为报销各种非公务的私人花费;为商业目的安排各种国内外旅游、考察活动的费用;为商业目的而资助子女国外留学费用;为商业目的而进行的所谓“学术活动”费用……隐性贿赂深入到正常的行医与学术活动之中,使之变味。

  这位医生说,参加学术会议本来是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可医药企业资助的学术会议,往往场外的医药推销活动比会场里面还要热闹,学术研讨的“深浅”往往也由各厂家出资多少而左右。科学的真谛似乎不再是最重要的,而是商业利润的升降。

  最终伤害的不仅仅是患者

  “医疗行业的各种贿赂是‘以药养医’的必然结果。”卫生经济学专家指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医院对“以药养医”振振有词:“在国家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医院没有高额的药品收益,怎样养活医务人员,怎么促进医院再发展?”访问一些医生,他们也大多认为自己拿的好处费是药商让出来的利润,开处方并未抬高药品价格,不应为过,不算违法。

  那么在这一医疗商业贿赂中,到底谁是利益受伤害的群体?是否只有患者、医疗保险机构?

  业内专家认为,在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覆盖面较低的情况下,最敏感的受害群体是患者,他们在就医过程中,缺乏了解和判断所需要医疗产品的数量和价格的知识和信息,而且医疗商品的需求弹性很小,他们几乎无法选择购买价格较低的医疗商品或减少购买。

  然而,调查中记者也发现贿赂行为最终对医生的利益与医院的发展也带来了直接的反作用。因为“好处费”,因为药企对医生研究方向的影响,一些临床科研的数据变得不再百分百可信;推广到更多医生的行医行为之中,看病的科学性,规范性不得不受到质疑。学术质量、看病质量的下降,医院业务高速增长之后的盲目投入,已使医疗市场过早出现畸形饱和。医疗高楼空置,医疗仪器使用率不足,不该住院的拉来住院,不该检查的乱检查都是一种恶性循环。长期以往整个医疗体系将因腐蚀而变形。信誉的缺失最终会使整个行业发展受损。

  医改任重道远

  一直以来,医院、医生往往都是以较高的伦理道德约束其行为,缺乏针对性的法律、政策的硬约束或执行力薄弱。因此,在引入市场经济体制后,在医务人员付出巨大脑力和体力劳动及风险压力未能得到合理回报情况下,在市场多方的利益驱使下,在不法现象存在而执行力偏弱的情况下,不少医院和医务人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在“以药养医”观念的怂恿下,用“开大方”、“开贵方”、“取回扣”等手段,为获得自己的利益而伤害了患者利益。

  目前,《刑法修正案》草案已经进入立法程序。草案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发生在医疗机构的药品、器械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如收取药品回扣、赞助费、新药推荐费等,数额较大的,也将以商业贿赂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采访中,一些医生认为,光靠严格制止或是一时的运动并不能真正解决

药价高的根本问题。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医生说:培养一个医生至少需要念五年本科,而且一辈子都需要不停地学习,稍微好一点的医院都要求研究生学历。而且医生很难学、很专业,承担的心理压力和责任又大。“一个三级甲等医院的科室主任,往往需要读书七八年以上,工作十几年,但是工资条上的收入,可能跟开
出租车
的差不多。”

  看来,治理医疗商业贿赂,需要明确对医院的补偿机制和医院的内部运行机制,设计好医生的薪酬福利系统。心理学证实,如果一个人生活压力很大,又有腐败的机会和能力,这三种机缘聚汇的话,腐败的发生率是很高的。但毕竟,医生不是医疗系统问题的根本所在,只有体制上完善了,才能最终建立起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和谐的医德医风。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