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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干警廉政信用评价低将调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1:23 京华时报

  海淀法院试点廉政信用评价

  本报讯(记者王晴 通讯员雷伟)昨天,海淀区政府透露,海淀法院日前制定出《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廉政信用评价制度的规定》(讨论稿),启动了廉政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该项廉政信用评价范围涵盖海淀法院正处级以下正式在编干警以及聘任制书记员,直
接关系到每位干警的岗位交流、职务调整和年终奖惩,同时也是人事调整与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廉政信用评价中达不到A类的,年终岗位目标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档次;信用等级连续两次被评为B类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纪检监察部门将进行警示性谈话;信用评价被评为C类的,将调整其工作岗位,或予以限期调离、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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