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用问题车跑公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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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2:26 江南都市报 | |||||||||
驾驶员在东乡县城轧死人车检显示制动不合格涉事局长称将要退休对组织上的处理“无所谓” 本报抚州讯记者舒晓燕报道:一辆既未保险也未年检的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公交车,长期在县城内“跑车”。由于车 况出现问题,引发一起轧死一名摩托车主的车祸。近日,记者前往东乡县采访此事。
据处理这起车祸的东乡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雷霆介绍,9月23日中午12时30分,驾驶员陈某驾驶一辆赣F5 1431公交车,从东乡县城往邓家乡方向行驶。行至县城恒安西路原1路公交车站路口时,李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带着 一名朋友从恒安西路右侧驶过。公交车前部与摩托车发生侧面碰撞,左前轮压着摩托车和李某往左前方推行,造成李某当场死 亡,摩托车后座人员受轻伤。经交警部门调查,这辆公交车既未保险也未年检,车检后显示公交车制动为不合格,存在严重的 安全隐患。因此,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交通事故公交车驾驶员陈某负主要责任,死者李某负次要责任。目前,陈某已被刑拘。 此外,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肇事公交车挂靠在东乡众兴公交公司,车主即受益人是邓某。邓某是原东乡县环保局 局长,现任东乡县科技局局长。9月26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邓某,邓某称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在驾驶员。随后,记者 问他作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经营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公交车是否有责任时,邓某称他会接受组织上的处理,并表示自己还有 两年就退休,对这种处理“无所谓”。 10月9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抚州市纪委宣教室主任余凯。他告诉记者,国家明文规定领导干部不允许经商,如有 违反,将责令其退出,并视情节给予相关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