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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公有店面年底拍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2:26 江南都市报

  均为今年合同到期店面胜利路、八一大道、民德路、阳明路陆续实施

  本报讯蔡晴、记者郭宁报道:南昌市中山路上的旺铺从底价每平方米2~3元层层转包就呈几何数字增长。昨日,记 者从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获悉,为杜绝区属直管公有非住宅店面在租赁中的不正之风,该局将全面清查直管公有非住宅店面, 并拟在今年底开始对合同到期的中山路、胜利路等数百店面逐步拍租。

  据了解,随着房产经济的快速发展,南昌市房屋租赁经营活动的市场化发展也相应加快,尤其是生产、经营性的非住 宅租赁政策改革更快,租金价格已经完全放开。但是,房管部门经营的直管公有非住宅租赁期限长,甚至没有期限,其租金标 准也基本上实行1997年前的政府定价,大大低于市场租金。因此,一些直管公有非住宅的承租户利用政府定价的低租金擅 自转租公房牟取高额回报。私自转租、转让现象严重违反了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为此,从即日起, 东湖区房管局将对全系统直管公有非住宅进行全面清理自查、测量绘图、规范建档。

  清理自查结束后,该区将对今年到期的店面实行拍租,并逐步将中山路、胜利路、八一大道、民德路、阳明路等繁华 地段所有到期的店面实行拍租,杜绝非住宅店面租赁中的不正之风,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店面租赁管理机制,实现国有资 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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