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天发生4起食用豆角集体中毒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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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3:30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10月11日电 (记者褚晓亮) 在10月9日一天之中,长春市、吉林市各发生两起因食用豆角导致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专家提醒,豆角食用安全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 10月9日15时50分,吉林市船营区第四小学多名学生在午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85名学生被送到医院进行观察治疗,经查明事件是由学生食用豆角所致。
就在同一天,在吉林市和长春市又先后发生3起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吉林市丰满区航盛鸿宇电子有限公司的多名员工在午餐中食用豆角出现恶心呕吐症状,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小学28名学生和长春市粮食中专6名学生也于午餐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原因均为食用未熟豆角。 有关专家指出,生豆角中含有植物凝集素等致病因子,只有在高温状态下这些致病因子才可以分解。而秋季后上市的豆角多为大棚中的豆角,阳光照射不足因素影响,豆角中的致病因子含量更高,因而进入秋季后豆角中毒事件处于高发态势,应引起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