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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生义务兵每年可享受1.25万元优待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12:16 国际在线

  义务兵优待金今年大幅提高

  ■首席记者王刚

  为了调动广大应征青年的积极性,进一步体现对军队义务兵及其家庭的关怀和爱护,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市政府近期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义务兵
及其家庭优待工作的通知》,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我市义务兵的优待金,该标准将从2006年冬季征兵和2005年冬季入伍义务兵服役期第二年开始执行。

  《通知》规定,具有我市城乡常住户籍并按规定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在法定服务期间,其家庭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遇。优待金标准是: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区、旅顺口区、长海县非农业户籍义务兵,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农业户籍义务兵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开发区非农业户籍和农业户籍义务兵,按现行标准执行,即每人每年均不低于9000元;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非农业户籍义务兵,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农业户籍义务兵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

  从我市义务兵征集指标中应征入伍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在法定服役期间,本人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遇,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25万元。入学前属我市城乡常住户籍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在每年享受1.25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后,其家庭不再重复享受。

  法定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义务兵,在正常优待的基础上,为其家庭增发一定数额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标准是:获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当年增发5000元;荣立一等功,当年增发3000元;荣立二等功,当年增发1000元;荣立三等功,当年增发500元。年内多次立功受奖,按最高奖励等级的增发标准发给。

  在法定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的义务兵,从入伍第3年起,其家庭不再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遇。军队院校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学员和军队文体单位招收的文体类专业人员、非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义务兵(不含从我市义务兵征集指标中应征入伍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其家庭不享受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遇。义务兵在法定服役期间,因军队编制调整、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经过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按照实际服役年限发给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服役期不满1年的,按1年发给。在法定服役期间,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或受到军队除名、开除军籍处分的义务兵,当年起取消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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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年龄适当放宽

  ■首席记者王刚

  本报讯昨天上午,我市召开2006年冬季征兵工作会议,对今冬征兵工作进行部署。据了解,我市今年不仅扩大了大学生的征集范围,而且全面铺开了征兵心理检测试点,增加了送兵范围。

  今冬的征集对象是,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和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城镇青年,以及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和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依法应当缓征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人自愿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06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2岁。对自愿要求入伍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到23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6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今冬征兵工作,从现在开始到12月底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现在开始至10月底组织准备,建立征兵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抽调政审、体检及大学生征集组人员,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1月初至11月25日体检政审,心理检测试点扩大到所有区、市、县。11月26日至12月9日审批定兵。12月10日至12月底新兵起运。进藏兵的征集工作要超前完成,政审工作在11月13日前完成,定兵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确保11月25日前将新兵运至进藏空运集结地。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我市将在校大学生的征集范围扩大到所有全日制高等学校,会议要求各单位要为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开辟绿色通道,要在定兵和兵种选择上优先在校大学生。要设立大学生征集热线电话,及时解决大学生在征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每一名符合征集条件的大学生都能够顺利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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