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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排污鱼群突然死亡 村民告了八年终赢鱼塘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9:5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一个鱼塘的承包户,由于鱼塘被垃圾场污染了水质,鱼塘里的鱼全部死亡,损失惨重。这位承包户于是向鱼塘和垃圾场所属的当地村委会索赔,但村委会拒绝赔偿,这位承包户于是提起诉讼。令他自己也没想到的是,这场看似很简单的官司一打就是8年。屡讼屡败之后,还是在南京中华门法律服务所的帮助下赢得了官司。10月13日,这位承包户终于拿到赔偿款。

  鱼突然死亡:污染源归谁管理

  许某是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镇的一位养鱼专业户。1996年,许某和铁心桥镇尹西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鱼塘的协议。协议约定,由许某承包鱼塘的养殖,承包期自1996年1月至2000年12月止。许某在鱼塘上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成本,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年下来,鱼塘给他带来了很大的收益。1999年8月的一天早上,许某像往常一样到鱼塘查看,结果让他从头凉到了脚,鱼塘里密密麻麻地漂起了一层死鱼,估计了一下,死鱼超过万尾。许某既焦急又痛心,是什么原因使鱼大面积死亡呢?想到自己勤勤恳恳一辈子,从未与他人结怨,应该不会是有人故意往鱼塘里投毒,许某断定是水质污染,于是向当地环保部门报案。后经雨花台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许某鱼塘的水质果然遭到了污染。许某鱼塘上游100米处有个垃圾场,属尹西村村委会管理,许某想到了尹西村村委会,作为这个村子的管理部门,是不是存在管理失职,是否应为他的损失提供赔偿呢?于是向村委会索赔。可是尹西村村委会说该垃圾场并不是他们设立的,而是他人偷偷堆放垃圾的一个场所,他们也是受害者。许某又找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但得到的答复是,该垃圾场没有归属单位,因此无法进行赔偿。

  起诉被驳回:村委会掩埋鱼塘

  许某不服气,自己承包的鱼塘无故被污染了,万尾鱼苗受到损失,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1999年12月,他向南京雨花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尹西村村委会赔偿损失51000元。许某起诉的理由是,1、尹西村村委会对垃圾场是非法收费的;2、村委会设立垃圾场后,只收费不管理,是造成有人乱排乱放的原因,而正是乱排乱放造成他的鱼苗死亡。但这个案子的审理却一拖再拖,直到2000年6月才开庭审理,7月10日,许某接到了法庭的判决书,判决的结果让他大失所望。法庭认为,许某的鱼塘水质遭到污染主要原因是他人偷倒垃圾的行为造成的,与尹西村村委会设立的收费垃圾场没有必然的联系。尹西村村委会也对偷倒垃圾的行为进行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已经尽到了对垃圾场的管理之责。鱼塘受污染,被告和原告一样都是受害人,所以不承担责任,应该由第三人赔偿。但这个第三人是谁呢?这显然是许某无法解决的。于是许某开始漫长的投诉、走访。不久,他听说全国卫生检查团要来南京视察工作,于是想找检查团反映问题,尹西村村委会和雨花台区的环保部门了解到了他这一想法,立刻对此事再次重视起来,再次派人到许某的鱼塘采集水样,查找污染源,最后确定污染源就是鱼塘上游100米处的那家垃圾场。污染源确定之后,许某再次向尹西村村委会索赔,尹西村村委会的负责人向许某承诺,等全国卫生检查团走了以后,一定会给许某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许某放弃了找检查团的念头。等检查团走了以后,许某又找到村委会,可这时,村委会的态度突然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对许某避而不见。不久,村委会还将垃圾场全部推向鱼塘,将鱼塘填埋。

  法庭调解:诉讼八年获赔偿

  此后许某又打了一系列的官司,但都以败诉告终,他也走访了很多单位,但都没有结果。眼看索赔无望,许某想到了法律援助,于是找到了南京中华门法律服务所。不久,在法律服务所的帮助下,许某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6月,市中院决定受理此案,并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推翻了原判决,准备发回重审。而这时,尹西村村委会也终于同意了法庭的调解意见,由村委会一次性支付给许某23000元,诉讼费双方支付一半。至此,许某历时8年的财产损害赔偿案终于得到了解决,9月13日许某拿到赔偿款时,感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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