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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12亿 南航集团特大腐败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4:49 汉网

  据新华社电 昨日上午,轰动一时的“南航集团腐败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涉案金额之大为国内罕见。该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财务部经理陈利明、汉唐证券公司及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等4名被告在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陈利明贪污1000多万、受贿5000多万、挪用公款12个亿,其中3亿元与彭安发相关;汉唐证券公司和韩晓军则涉嫌行贿1000多万元。庭审中,彭、陈二人均否认指控,法院将继续开庭审理。

  案发:审计爆南航大案

  据了解,南航集团的财务问题是在一次审计中暴露了出来,直接导火线就是其委托汉唐证券理财的巨额资金难以收回。2005年6月份,中纪委介入了调查南航的亏损事件,当时经办南航集团委托理财事项的集团财务部部长陈利明被“双规”。同年7月初,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南航集团的另一位副总经理彭安发也被有关部门“带走”了。同年7月底8月初,两人双双被广东省检察院逮捕,同时被捕的还有原汉唐证券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

  今年10月,上述三人被省检察院移送广州市检察院起诉,连带成为被告的,还有汉唐证券公司。

  指控:贪污受贿6000万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8月间,陈利明、彭安发和南航集团原总经理颜某某三人商量,决定利用南航集团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固定回报的投资理财业务。

  由于该“委托理财”有违国家相关金融证券法规的规定,遂商定此事只控制在三人范围内知悉,且决定具体事情都由颜某某授权陈利明全权办理,彭安发负责面上的监管。

  2001年8月至2005年6月间,陈利明以南航的名义在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唐证券”、“世纪证券”,另案处理)“委托理财”,金额高达43.552亿元。

  在进行此项业务过程中,陈利明收受汉唐证券、世纪证券给予的“回扣”人民币5366.9万元;同时侵吞南航集团因“委托理财”应收取的固定收益款项1234万元,据为己有;并挪用银行信用贷款12亿元,供自己和朋友使用,其中3亿元与彭安发相关,至案发时为止,尚有3亿元被挪用公款未能追回。被告单位汉唐证券和韩晓军涉嫌行贿共计人民币1642万元。

  2002年12月至2005年4月,被告人陈利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其朋友姚仕文及其公司使用。2004年2月,陈利明收受姚仕文给予的以其女儿陈珏为所有权人的宝马小汽车一辆,价值人民币70余万元;2005年4月,被告人陈利明再次收受姚仕文给予的以陈珏为所有人的房产一套和车位两个,价值人民币225万元。

  昨日,陈利明庭上翻供,声称自己经手以南航名义进行的贷款和借款行为都是单位指派的,并非个人行为。由于几名被告人纷纷翻供,庭审经过了一整天尚未结束,法院将择日再行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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