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下海人员受理参保仅剩一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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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11月30日为最后期限,逾期不再受理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吴子因报道:广州将早期下海人员纳入社保范围的特殊政策,最后受理期限为11月30日。记者昨天获悉,市劳动保险局已赶印了30万份“温馨提示”宣传单张在市民中分发,对此进行提醒。据统计,至今年8月底,全市劳动部门已经受理该类人员参保申请9.6万人。
6.6万人符合缴费条件 据介绍,去年10月27日,广州市为妥善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问题,出台了《广州市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社会保险处理意见》的特殊政策,允许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可通过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方式解决其养老保险问题,从而将众多原先不符合规定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纳入了养老保险的范围,“老有所养”,受到众多相关群众的欢迎。 据统计,截止至8月31日,全市共受理一次性缴费申请达9.6万人,完成工作年限审核的有8.6万人,其中经审核符合一次性缴费条件的有6.6万人,已办理参保登记逾5万人,目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有近6000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有4000多人。 特殊政策逾期不再受理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实施时间为一年,逾期将不再受理。目前距截止时间11月30日仅余1个多月的时间,该局已印制了30万份《温馨提示》宣传单张,分发到本市各区、街及社区,提醒符合条件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避免部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因不知悉政策而错失良机,尽量使每位符合条件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能享受政府提供的特殊政策。 那些已完成审核一次性缴费年限,但尚未按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或虽已办理参保手续,但尚未按规定到地税部门缴交养老保险费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同样要抓紧时间,尽快办理参保及缴费手续,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