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狗咬后清水冲洗15分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6:20 北京晚报

  卫生部昨天印发《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根据被动物咬伤后伤口的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狂犬病暴露被分为3个不同等级。卫生部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按级别采取不同的处置原则,被咬伤者则要掌握相应的处理方法。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规定,I级为接触、喂养动物或完好的皮肤被舔,暴露程度为无,处置原则是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II级为裸露
的皮肤被轻咬或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暴露程度为轻度,处置原则是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III级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破损皮肤被舔;黏膜被动物体液污染,处置原则是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

  人被犬、猫等宿主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消毒处理为彻底冲洗后用2%至3%碘酒或75%酒精涂擦伤口。冲洗和消毒后伤口处理应遵循只要未伤及大血管,尽量不要缝合,也不应包扎。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原则上是越早越好。

  据了解,我国属于人狂犬病严重流行的国家之一,发病数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位。今年1月至8月全国共21个省份有狂犬病发病报告,共报告病例1874例,其中1735例已死亡。与2005年同期相比,发病数增加了29.2%。J146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