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制造噪声污染最高罚5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1:0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据《东方今报》报道,今年12月1日起,《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将开始实施,在市内乱制造噪声污染者,最高可罚5万元。 《办法》中对环境噪声污染、工业噪声污染等都提出预防方法和处罚措施。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商业经营中用高音喇叭或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娱乐、健身、商业宣传搞大型社会活动时,音响器材音量也不能干扰他人正常休息和生活。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从事金属、非金属、食品等加工的企业,经整改后噪声仍超过国家标准的,除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将处以1万至5万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