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新规:病重乞丐政府救治 医院不得拒收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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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1:32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 16日,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今后,凡是有生命危险,必须立即抢救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都由政府埋单住院救治。医院要及时对送至的此类病人进行抢救,不得拒收病人和收取押金。财政部门负责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意见要求,各级卫生部门都要与同级民政部门协商确定救治定点医院,救治定点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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