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节能不准开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1:4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10月17日讯记者从青岛市建委获悉,今后该市将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业应用的力度,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不准开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 青岛市现有建筑80%以上是高能耗建筑,每年仅冬季采暖就耗标准煤250万吨,全年耗电高达15亿千瓦时。
为了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该市今后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不准开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对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实行建筑能耗核准制,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规划部门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予批准开工建设。 记者 刘大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