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专项整治户外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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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1:59 海峡都市报 | |||||||||
N郑友贤/梅雪玲/王向阳 本报讯 昨日,厦门公路路政部门对杏林内茂立交桥两侧45块不规范广告牌进行强制拆除,这是近年来路政部门拆除户外广告牌数量最多的一次。而厦门市工商局也表示,将对石鼓山立交桥至厦门大桥段及高速公路厦门段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
厦门市工商局和城市管理办公室发出通知,对石鼓山立交桥至厦门大桥段及高速公路厦门段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要求这些路段内已设置的户外广告在10月25日前,广告发布者持设置户外广告的相关合法手续向厦门市工商局广告处报备;截至10月25日,在上述路段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未报备或经市户外广告联合会审小组审查不予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必须于10月31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