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救治病重乞丐将由政府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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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2:01 重庆晚报 | |||||||||
北京市16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今后,凡是有生命危险,必须立即抢救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都由政府买单住院救治。 根据该意见,在救助管理站内突发危重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要被及时送当地救治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在社会上发现的、病情基本稳定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救助管理机构应
意见要求,救治定点医院要“先救治,后结算”,不得拒收病人和收取押金。财政部门将负责保障护送和救治经费,并负责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据京华时报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