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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抢小学生钱”成班规 爱护小同学成初中生的共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2:04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记住父母的生日、不去抢小学生的钱、每天要记一句名言……相对于传统的班规而言,郑州市十四中初一(2)班学生自定的班规颇具个性,这些班规的起草者就是该班全体同学。

  “不会吧?自己定班规?”昨天上午,郑州市十四中初一(2)班教室,班主任徐志鹏“下令”:请大家自定班规。许多学生开始有点不敢相信,但看着班主任严肃的表情,学
生们迅速拿出纸笔写起来——“不迟到,不旷课,老师讲课时,不私自交头接耳,不说脏话”、“不染发、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戴首饰”……

  十几分钟内,全班59名学生共交了58份“班规”,这些班规中,80%的学生仍认同“不迟到不旷课”等传统规定。近三分之一的学生提出了把“记住父母生日”作为班规的一条。还有学生拟了“不去抢小学生的钱,不去勒索小学生”这样的班规。刘刚(化名)告诉记者,他上小学时,曾有初中的大男生去收“保护费”,他们同学胆子比较小,不敢告诉家长,只能“任人宰割”。现在,自己当上中学生了就要把这个写进班规里,让其他中学生都来关心爱护小同学。他的想法很快得到班里其他男生的认可。

  为啥让学生自定班规?班主任徐志鹏解释,作为班主任,此前她根据校规定了25条班规,但一个多月来,她发现有些内容并不受学生欢迎,比如“违反课堂纪律,被老师批评,请家长到学校陪读”。但通览学生们自拟的“班规”,除去“叫家长”等,和徐老师定的25条班规大部分是吻合的。

  徐老师表示,将从学生自拟的班规中选取一部分,列为正式班规,并设置一定的综合素质评定分值,作为学生学期综合评定依据。

  该校办公室主任陈建兴对该班的做法表示支持。他说,初一(2)班由学生自定“个性”班规,既让学生感受到了尊重,又让他们主动促进班级管理。如果这种自我管理运行一段后成效显著,将在全校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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