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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要注意复议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4:10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0月17日讯(记者 黄强)今年10月10日,市政府法制办向社会推出复议为民公开事项。几天来,行政复议咨询电话持续火爆,但很多市民所反映的问题都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对此,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要特别注意复议为民公开事项中的“行政复议范围”和“级别管辖”。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复议为民公开事项中,可以申请的情形主要包括: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等。

  此外,市民还需注意行政复议的级别管辖: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对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对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规章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等,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咨询,减少不必要的路途,市政府法制办还建议市民来咨询之前,可先通过电话82095776、82095756初步咨询;市民还可登录市政府法制办网站www.jnfzb.gov.cn,查阅复议为民公开事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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