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为幌子 违法收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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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5:2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周艳涛通讯员杨川向引怀)当求职者如数交纳了体检费、建档费、工装费、保证金等费用后,随即被公司要求远赴外地出差或接受培训,而且费用自理。实际上,公司是利用这种让人难以接受的手段迫使求职者无法履行工作任务,然后再以求职者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不退还相关费用,甚至威胁求职者要对公司进行赔偿。 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共对拖欠工资、收
据了解,以上两个公司经常在人才交流会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并提供许多应聘职位,大多求职者只要应聘都能够被录用。随后,公司以要求求职者提供健康证明为由收取体检费,以体检合格被录用为由收取建档费、工装费、保证金,但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随即派求职者远赴外地出差或接受培训,而且费用自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调查发现,这两家公司的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过程、收费目的明显是以招聘为名谋取不当利益,并以种种理由搪塞调查和处理。严重违反了《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规定,遂向这两家公司下达了《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据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就业压力大求职越来越难,近来我省及国内其他大型城市经常出现打着招聘幌子乱收费,在收取建档费等费用后以各种理由将应聘者辞退的情况。 “由于劳动监察机构对此类违规、违法行为只能进行事后行政处理和处罚,显然力度是不够的,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该工作人员建议工商、公安等多部门应积极配合,加大对类似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建议广大求职者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避免受骗上当。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为此公布举报电话:029-872946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