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鸡蛋咬掉人耳 入狱4年赔了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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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5:41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晓)为争一只鸡蛋,一人竟咬掉对方大半只耳朵。昨日,伤人者被巴南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伤者医疗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 巴南区的赵某与汪某是邻居。今年5月31日,双方发现在院坝前大树下有一个鸡蛋,二人都说这只鸡蛋归自己所有。随即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扭打中,汪一口咬掉了赵的大半只耳朵,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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