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两企业被罚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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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5: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东)记者昨日获悉,省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正大力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再次刮起了“环保风暴”。四川中油金诺石化有限公司和简阳顽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就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10万元和20万元的罚款。从即日起,省环保局还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加强监察,希望各企业引以为戒。
昨日,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对两企业的处罚情况:在此次专项环保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四川中油金诺石化有限公司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治理设施,擅自修建应急池,没有将应急池中的生产废水通过潜水泵回用,而是将废水直接排入濑溪河。环保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发现其排污废水浓度超标。省环保局遂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停止生产废水外排。与此同时,省环保局在清理建设项目环评手续中发现,简阳顽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养马河水电站项目,在没有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04年11月29日开工建设,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环评”制度。省环境保护局于2005年7月1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项目建设,并限于2005年9月30日前补办环保手续,但该公司未立即停止建设,并且至今没有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阳顽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省环保局决定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目前,该项目已停止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