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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是根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6:5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科学发展观指导“法治四川”建设的实践(上)

  编者按

  2004年末,省委八届四次全会上正式提出建设“法治四川”的治省方略。这是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的关键时期,省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此后,
四川法治建设提速,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朝着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目标,不断迈出坚实步履。

  今日起,本报陆续推出“科学发展观指导‘法治四川’建设的实践”系列报道,以《制度建设是根本》、《依法行政是关键》、《司法公正是保障》为题,从制度架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个角度,展示“法治四川”建设的成功实践。敬请垂注。

  ■本报记者向军胡敏陈婷高云君2005年,宜宾市决定“要像描绘经济社会发展蓝图一样规划法治建设未来”。

  是年,省内首份法治建设实施纲要———《“法治宜宾”建设实施纲要》诞生。5年、10年、15年……宜宾人的构想是,实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

  这不只是宜宾的追求。

  从完善法制到依法治省,再到建设“法治四川”,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四川法治建设步履铿锵。

  2004年11月,省委出台《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在这份推动我省民主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法治四川”一词首现纸端何为“法治”?据《现代汉语词典》,意即“根据法律治理国家”。与作为制度工具的“法制”不同,法治相对于人治,其核心非统治而是民主,是在“法律至上”的框架内,人们享有通过各种方式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

  自1980年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县、社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开启我省地方立法序幕,至2005年末,全省已制定、修改、批准地方性法规600余件。

  与立法进程同步,依法治省方略呼之而出。1997年,省委、省人大相继作出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决议,对加强我省民主法制建设、确保宪法等法律在全省正确实施、使各项工作步入法制轨道提出系列要求。辐射至立法、普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等各环节的依法治省基本框架逐步确立。

  然而,来自省人大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多年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比

  较突出”。数字为证:2002年,全省各级法院接待涉法来访6762件(人)次,较上年增长10.1%;2003年这一数字同比增长18.8%;至2004年上半年,接待来访突破4000人次,同比增长15%。

  “必须善用法治手段,利用民主和法制的武器,整合社会资源,规范社会秩序,聚合社会力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态度鲜明。

  “善用”的结果,是“法治四川”的强势确立。2004年末,《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出台,“法治四川”成为我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大目标之一。

  《意见》明确了“法治四川”建设的三大主题: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坚持和推进依法治省,坚持和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由依法治省到法治四川,前者是过程、是手段,其主体是执政党和政府、司法部门;而后者的内容更为宽泛,既指地域,更指存在于斯的每一个人,体现的是一种结果。

  两字之变,凸显决策者的观念转变和民主法治精神。

  2005年1月,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现场,闪光灯频频聚焦30张人代会上的“新面孔”———这是省人代会首度邀请公民旁听,范荣晖等成为幸运者

  2001年10月12日,省人大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范荣晖是首批也是年纪最长的参会公民;2003年6月,他又有幸成为省政协常委会议首邀公民旁听的见证者。“能见证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步步前进,我很骄傲!”他说。

  同样值得一提的还有何法勋。2004年,“首个由公民提出立法建议并进入立法程序”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四川省触电事故处理条例》(草案),两度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何法勋正是这一草案的提出者。

  范荣晖、何法勋的荣耀,源自日益扩大的决策之“门”,更源自决策者新的决策理念———法治的核心是民主,民主的基础是参与。

  2006年9月16日,省政府法制办开始在全省范围公开征集有关立法意见和建议;此前,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四川省行政机关信访听证暂行办法》(草案),一种全新的信访处理方式出现———引入听证方式,以此推动行政机关公平、公开、公正地解决信访事项,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处置情况,人事任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均应向社会公开———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作出上述规定。

  “听证、公开……”,悄然改变着“决策层关门作出决策,然后让公众‘一体执行’”的状态。如今,公民已成为决策的主动参与者。

  “我们不敢说,当刘中山、郑道访之类的违纪违规行为今后再度发生时,派驻机构就一定能发现,但至少他们一旦发现了,在上报时会少去很多顾虑。”

  2005年8月31日,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刘佑林如是说。当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外宣布,对38个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其中改设增设6个派驻机构。

  其实,早在2000年,刘中山、郑道访一案曝光后,省交通厅纪检组就曾有这样一段自我剖析:刘、郑案件的发生,客观上与党组织在管理领导干部方面缺乏一套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有很大关系。

  腐败必然损害人民利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全省人民在省委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自身事务———这是“法治四川”的要义所在,更是党的执政理念所系。

  历时6个月,前后8易其稿,2005年10月,《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瓜熟蒂落。《意见》成为我省制度反腐的标志性文本。其显在意义,更是执政者自我约束权力的生动体现。

  “8.62亿元!四川雅安市汉源县乌斯河铅锌矿矿业权成功拍卖。”2006年6月2日,一条令人惊喜的新闻经多家媒体发布。8.62亿元!这是什么概念?这是汉源县2005年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23.9倍,创下了四川省单宗矿权拍卖成交最高额!拍卖背后,是雅安市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杜绝官员“暗箱操作”的决策,以及在构建市场化配置资源长效机制方面的有益探索。

  于是,就有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一系列制度创新。

  2004年4月中旬,宜宾高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因未能有效落实退耕还林政策、致使农户利益严重受损而双双引咎辞职

  这也是《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办法》出台以来,首例引咎辞职的两名地方官员。在2004年那场震动四川政坛的“问责风暴”中,被问责的地方主要官员远不止这两人。

  仅仅半个月后,省委、省政府通报对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处理结果,责令对污染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川化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引咎辞职。

  紧随其后,2005年9月,我省首部关于行政过错行为的综合性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出台。

  尽管有“问责风暴”在前,《办法》诞生过程仍充满争议:要选择对自己少些约束的

  “自由”,还是多些约束的“责任”?政府的自我博弈,是执政理念转变的清晰轨迹———变“强势政府”为“责任政府”,规范行政权力,建设法治政府。

  另一股更强大的监督力量来自政府以外。

  对法官、检察官、律师在庭审中的形象、作风、履职能力进行监督评价———这是首度启动的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的主要任务。

  2006年9月,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省政协成立51年来首次就省政府专题工作召开资政会议。省长张中伟指出:“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要大力支持政协依照章程履行职能,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从法制走向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是根本。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治四川”建设,人民的权力高于一切,法律的权威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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