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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绿色建筑标准草案要求全装修不能低于3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6:59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从省建设厅获悉,《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公布,并将于10月25日前完成修改意见的征集。据介绍,该标准比今年6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更高且更具操作性。

  标准草案规定,绿色建筑包括住宅和公共建筑两类,其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
理六大类指标组成。绿色建筑分为三个星级,其中三星级为最高,三星级绿色住宅除了达到六大类指标所有的控制项的要求外,36个一般项必须实现30个,14个优选项中完成5个。

  与国家标准相比,我省的绿色建筑标准草案删去了少数与江苏实际状况不匹配的项目,同时将一些国家标准中的可选项“升格”为必须完成的控制项,从而让绿色建筑的评定更为严格。例如住宅的评价标准,在节能的大类中要求,必须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为了节省材料,避免分户装修的浪费,我省增设了国家标准未作要求的全装修比例条款并将其作为控制项,要求小区全装修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30%。(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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