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考驾照五禁令拦住“马路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7:54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邢珊 通讯员 杨毅 王栋 单宝龙】昨天,本市交管局就落实并严格执行公安部出台的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五条禁令”,公布举报电话26013010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公安部出台的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五条禁令”内容为:一、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核发驾驶证。二、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三、严禁参与、协助或纵容考试
作弊。四、严禁伪造、篡改驾驶证档案或计算机信息。五、严禁接受驾驶证申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宴请。交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之一,予以纪律处分或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现在起,考试用车辆明显部位将设立“五条禁令”标牌,随时接受每位参考学员的监督;车管所将集中排查今年以来驾驶人档案;重新审查和验收考试车辆及场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