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五禁令拦住“马路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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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7:54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邢珊 通讯员 杨毅 王栋 单宝龙】昨天,本市交管局就落实并严格执行公安部出台的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五条禁令”,公布举报电话26013010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公安部出台的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五条禁令”内容为:一、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核发驾驶证。二、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三、严禁参与、协助或纵容考试
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现在起,考试用车辆明显部位将设立“五条禁令”标牌,随时接受每位参考学员的监督;车管所将集中排查今年以来驾驶人档案;重新审查和验收考试车辆及场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