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车主要学会依法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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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7:5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邢珊 通讯员 杨毅 王栋】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近期,本市车主发现套用自己牌照车辆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本市机动车牌号在外地也遭套牌,车主竟然连续收到外地违法通知单超速罚款数千元。因此,交管部门提示车主,应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市南开区鞍山西道居民孙先生上周接连接到广东省东源县交警大队寄来的交通违法处罚通知单,上面写明孙先生姓名、地址及车辆详细信息,告知孙先生号牌为津BT96××
接到交通违法处罚通知单后,孙先生颇感迷惑,因为从买车至今孙先生从没驾车去过广东省,但根据通知单后附的违法车辆车尾照片,孙先生断定爱车遭到了“克隆”。没过两天,孙先生再次接到邮寄的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这次违法地点在毗邻东源县的连平县,也是超速行车,违法时间与前两次仅隔13分钟。为此,孙先生便到《天津政法报交通周刊》求助,经与广东省东源和连平两县交警大队联系,如孙先生确实没驾车到过广东省,有遭套牌嫌疑,可按程序向该大队提供车辆正面、右侧面和后面三张照片及加盖本市车管所公章的证明,他们再与电子警察摄录动态车型比对。如确有不同,违法行为属套牌车所为,他们将消除孙先生车号牌在当地的交通违法记录,并将该套牌车在当地网上公布追查。昨天,孙先生将车辆照片和车管所出具的证明邮寄至广东省两县交警大队后,两县交警大队当即与电子警察摄录图片比对,确认超速违法系套牌车所为,孙先生在广东省的3次超速行车交通违法记录全部消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