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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严禁中介现金收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1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南京肯定禁止中介现金收房。”媒体披露北京叫停中介“现金收房”后,昨日南京中介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中介现金收房,南京一直都说“不”,市民发现中介现金收房的可前往华侨路35号4楼中介管理科投诉举报。

  现金收房属超范围经营

  中介管理部门的这位负责人介绍,禁止现金收房主要是为了防止中介吃差价。“有时中介20万收购的房子,转手就卖个30万,这侵犯了卖主的正当权益。”该负责人介绍,中介现金收房实际上是“超范围经营”,违反了工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在管理部门对中介的定义中,中介被定位为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促成双方交易成功的经营性机构。“其经营范围只是代理,并不能买了再卖。”这位负责人表示,南京一直以来就对中介现金收房说“不”,“我们每年都会开展清查活动,也欢迎市民举报”。

  查处以员工名义收房有难度

  据介绍,南京中介市场在经过这些年发展后,市场上真正以“中介机构”名义收房的已经很少了。“现在的难题是,部分中介公司通过旗下员工名义,以私人名义收房。”该负责人介绍,由于现行法律中并没规定个人不能收房,并且中介员工个人收房后再以中介名义转手,其性质如何界定也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中介公司以员工名义收房、卖房的行为如何处理至今也没有说法。

  “我们只有通过行业协会呼吁。”该负责人表示,在南京此前拟定的行业自律公约中,成员单位是作出类似承诺的。“但也不具强制性。”该负责人无奈地表示。有专家分析,中介之所以能通过现金收房吃差价,最为关键的是,其低价买进的房子能高价卖出。他建议市民在购房时,最好能通过中介联系上卖家,真正了解清楚房屋的价格以及其他状况。

  作者: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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