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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条禁令”把关考票发现交警违规电话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45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广平 通讯员 曲丹) 针对被喻为“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的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工作,公安部制定了五项工作纪律,今起长春交警将开始执行“新五条禁令”。把好驾驶员考试关,先从考官自身做起,如群众发现考官给考驾照者私“开绿灯”,就可拨打举报电话:0431-7633123。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制定的对象是公安交警队伍中负责驾驶人考试工作的考
验员,目的就是防止交警及有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新五条禁令”中规定,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严禁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严禁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

  公安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予以处分;经教育不改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处分。

  长春市交警支队开展整治活动的同时,长春市民可以监督,如发现在考驾照的过程中,有交警违反规定“开绿灯”,市民可拨打电话0431-7633123举报。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卫东说,交通管理的严与松关乎生命,交警支队车管所的127名民警正负责把守“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这一使命,责任意识尤为重要。

  此外,如您在办理车辆、驾管业务时遇到以下现象,都可以拨打举报电话。

  1.窗口民警在受理业务中接待群众不热心、服务质量较差、办公效率较低,有故意“卡”、“推”、“拖”现象的;

  2.派驻机动车检测线民警在车辆检验中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出现了让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上线检验等业务受理不严问题;

  3.车管所民警与非法代办人员相互勾结,谋取财物的;

  4.车管所民警参与驾校经营,赚取非法收入的;

  5.车管所业务大厅及周边非法代办人员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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