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特殊药品监督系统两年内建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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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9:07 台海网 | |||||||||
台海网10月18日讯 (记者 杨文) 今后,必须经过验明“身份”后方可采购、销售特殊药品。昨日,省药监局、省卫生厅、省禁毒委办公室联合发文,决定从今年10月底起,我省将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全面建立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 据了解,特殊药品是指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此次我省建立的特殊药品监督系统,与同级公安机关、卫生部门做到信
该监管系统实行严格的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不向特殊药品监管系统及时报送特殊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采购、使用、销售、库存的流向数据信息的、难以保证特殊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有效供应的经营企业,省药监局和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取消其特殊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资格。 据悉,我省建成特殊药品监管系统预计需要2年时间,2007年4月15日起,监控范围扩展至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及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网络监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