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省多举并措完善中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9:14 石家庄日报

  我省下发的相关《意见》表示,利用多种形式帮助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生完成学业

  本报讯日前,我省下发《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我省将构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体系,帮助每个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半工半读解决学费

  《意见》指出,中等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力争做到学生在最后一学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让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同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学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试点工作。

   银行提供小额贷款

  《意见》指出,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各中等职业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资金,专项用于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费减免。《意见》将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小额助学贷款,可按隶属关系由地方政府予以贴息(鉴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般年龄偏小,有些入学时尚不具备承担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助学贷款可提供给学生家庭)。同时,具备实力的职业学校可由学校集中贷款后,与学生家长协商确立延期支付学习费用合同,以吸引更多的学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各级财政都要资助

  《意见》指出,今年起,除中央财政外,各级财政也要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省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政府奖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用于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提供生活补助,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市级财政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设立助学金和奖学金,用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的资助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办法由各市自定。县级政府要建立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各地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受资助和奖励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不得按在校生平均分配资助资金或轮流资助贫困生。

  企业提供资助可免税

  同时,各地要对从事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营利组织为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给予的捐赠,比照有关公益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社会助学基金,对捐资额度大的法人或自然人允许在基金前冠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