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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上调水价通知"没说清" 推迟2月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9:14 石家庄日报

  邯郸上调水价从十月开始执行多收部分将退还水量

  本报邯郸电“咦,自来水从10月份才开始涨价,怎么将八九月份的用水量也算了进去!”近日,邯郸市自来水公司按照上涨后的水价入户抄表收费时,引起了许多市民的质疑。而自来水公司根据市民建议,及时作出了调整,将上调水价的实际抄表时间,由10月更改为12月。

  据该市张女士说,她所在居民区的水表已全部入户,每两个月交一次水费。根据市自来水公司的通知,水价从10月1日开始上调,每吨水由过去的1.8元上涨为2.95元。可令她和邻居们不解的是,自来水公司人员于10月5日上门收费时,却要求按当月水表显示的用水量开始涨价。张女士认为,因为水表两个月才读取一次,所以10月5日显示的数字实际上是前两个月用的水,应该按原价格收费。

  那么,自来水公司的人员为什么会如此收费呢?

  16日上午,记者从邯郸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中看到,居民生活用水由过去的每吨1.8元调整为每吨2.95元。调整后的新水价自2006年10月份抄见水量执行。据了解,所谓的“抄见水量”,即抄表员上门抄水表时实际见到的用水量。按照这个通知的精神,自来水公司从10月份水表显示的数量开始调价并没有错。

  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许多市民对“抄见水量”这一专业术语并不十分理解,因此误认为此次水价上调应从10月份的实际用水开始计算,即从12月份入户抄表时开始收取。因为这种误解,很多用户对自来水公司提出了质疑和投诉,并导致自来水价格调整后难以顺利收费。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多数用户提出新水价应从10月的实际用水量开始执行的建议,结合市有关部门意见,该公司决定顺应民意,日前已作出调整:新的水价标准从10月1日的实际用水开始执行,此前的用水量按原价收取。对于已经按新水价收取费用的万余用户,将在下个收费期通过减免水量的方式予以退还。

  据了解,目前,该市自来水公司共有入户抄表用户近12万,其中绝大多数为每两月抄见一次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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