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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咨询广告需标风险提示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9:2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王婧)从现在起,证券投资咨询广告中必须以醒目的方式标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风险提示用语,本市媒体也不得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的机构或个人发布证券投资咨询广告。市工商局昨发布这一广告审查提示。

  根据要求,本市媒体不得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的机构或个人发布证券投资咨询广告,未取得《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的个人不得在广告中以股评家和分析
师的身份出现,证券投资咨询类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以“黑马推荐”等方式明示或暗示投资者一定获得投资收益,不得以夸大、虚报荐股业绩等方式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也不得宣传过往荐股业绩、产品、咨询机构和人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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